斯沃琪集團告三星侵權,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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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沃琪集團告三星侵權,勝訴!

界面新聞記者 | 黃姍

界面新聞編輯 | 樓婍沁

根據瑞士斯沃琪集團(Swatch Group)網站公示,該公司於英國倫敦贏得了一起與三星公司的商標侵權案。斯沃琪集團旗下有歐米茄Omega、天梭表Tissot、浪琴表Longines、Swatch等多個瑞士制表腕錶品牌。

在這起商標侵權案中,斯沃琪集團起訴三星應用商店「Galaxy App Store」中可下載的應用程式「watch faces」,對旗下多個腕錶品牌構成商標侵權。

珠寶行業媒體National Jeweler跟進報導稱,自2025年10月起,該應用商店允許三星用戶通過這一程序,購買和下載品牌腕錶界面到智慧型手機和智能手錶上。2019年1月,三星公司已經在斯沃琪集團的要求下在應用商店中移除這一應用程式。

樓婍沁根據瑞士斯沃琪集團(SwatchGroup

2022年5月,斯沃琪集團在倫敦的初審判決中勝訴,三星公司被法官認定侵犯了斯沃琪集團旗下一些手錶品牌的商標,包括歐米茄、寶珀Blancpain、天梭、浪琴、Swatch、Mido美度表等。之後,三星公司提起上訴,試圖推翻這一裁決。

2023年12月15日,倫敦上訴法院完全駁回了三星公司的上訴請求,並維持上述原判。對此,三星方面暫未回應。

斯沃琪集團在媒體聲明中表示,這個案例「將對網際網路商標法產生重大影響。」

這尤其指的是該案件中,倫敦上訴法院對涉及到歐盟2000年頒布的《電子商務指令(e-Commerce Directive》」抗辯的處理。

三星在上訴中援引《電子商務指令》第14條的「知曉測試」辯護稱,三星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為三星並沒有侵權「使用」由第三方開發人員開發的這些腕錶界面,只是在其應用程式商店中「託管」可下載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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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倫敦上訴法院在裁決中認為,三星不能依賴「知曉測試「,因為「該測試指的是一個盡職的經濟實體是否本應該參考已經知曉的事實或情況,做出非法判定。但通知和刪除程序的存在本身並不能為其提供辯護。」

倫敦上訴法院還表示,三星之所以完全不能依賴「第14條」,是因為:「三星使用有爭議的商標的行動是積極的,通過這些行動三星也對相關內容進行了分享和控制。它們(這些行動)並不僅僅是技術性的、自動的,以及未經了解或控制的被動(行為)。」

對此,斯沃琪集團方面表示,這項該判決「審視了數字時代一種新的商標侵權形式,以及三星Galaxy Store等在線應用程式供應商的責任。法院取得了正確的結果,保護了我們標誌性的腕錶品牌的獨特性和價值。」

根據National Jeweler報導,斯沃琪集團於2019年2月在美國向三星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美國關聯公司提起了一項平行商標侵權訴訟。目前這起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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