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在1724年來到倫敦
來到了一個真正的超級國際大都市
當時的倫敦,要類比的話,和現在的紐約是有過之無不及的吧。
富蘭克林來到倫敦後
憑藉著自己超強的社交能力
很快就交到朋友,並且找到自己事業的起點
當然這是富蘭克林的強項——年輕、有活力、有能力。

可年輕總是要付出一些代價的
他到倫敦後很快和拉爾夫交上朋友
可拉爾夫是那種文藝青年
對於那些苦力活看不上
總想著當演員、記者、文藝性工作
可說不上什麼真才實學的拉爾夫一個也沒搞定
最後只能是整天和富蘭克林待在一起
吃、住、用都是富蘭克林來,
過分的是,還向富蘭克林借錢小文藝。
按說,富蘭克林這種對待朋友,應該是掏心掏肺了吧
可最後的結果如何呢?
沒錯,兩個年輕人為了一個女人徹底翻臉了。
有沒有感覺一場鬧劇似的。
其實,我們都年輕過
無論是18世紀的富蘭克林、拉爾夫
還是我們21世界的年輕人
在友情、女人、金錢上的認知和陷阱幾乎都是一樣的
幾乎沒有任何的差別
幸運的是,富蘭克林懂得自我安穩和總結經驗
當他和拉爾夫徹底決裂之後說:
雖然,借給拉爾夫的27英鎊(當時可是不少錢)肯定是打水漂了
但至少是擺脫了一個負擔了啊。
這就是年輕的富蘭克林
和你我年輕時候有什麼不一樣的嗎?